
陕西规范保险欺诈案移办流程
2017-11-16 10:45:35 来源:中保网
日前,陕西保监局与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陕西保险业保险欺诈案件线索报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有效抓手,力促打击保险欺诈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轨道。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规则》规定,由陕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全省反保险欺诈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会同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组建陕西省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指导全省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奠定基础;同时,各地市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是归口管理,明确流程。《规则》规定,陕西省反保险欺诈中心接收并审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报送的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线索,统一向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移送;地市设立的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接收并审核市级保险公司报送的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线索,统一向当地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细致规范案件线索的提取、筛查、研判、分类、移送与统计、考核程序,明确“灰名单”的提取与处理程序,细化地市“反欺诈工作站”的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坐实地市公安机关、行业协会责任,着力解决警保合作“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
三是量化指标,明确标准。《规则》规定,对于车险涉案金额超过3万元或者多次出现等8种情形,对于重大疾病索赔单件20万元等3种情形,作为案件线索移送标准。同时,详细列明了不同种类案件移送材料应当具备的信息要素。案件指标量化和报告资料要素具体化,明确了标准,大大增强了操作性,着力提升立案率、破案率。
四是强化沟通,明确导向。《规则》规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通报情况,着力强化内外信息共享与协作,并为警保联合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案件线索筛查奠定基础。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并实时对反欺诈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