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筑牢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
2018-03-02 11:15:40 来源:中保网
近期,江西省出台《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明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将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85%、80%,转外诊70%。
《意见》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由贫困人口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目录内90%、目录外75%的比例补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对贫困人口增加食道癌、胃癌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专项救治,对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产生的费用,分别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共同报足定额标准的80%、70%,剩余费用由贫困人口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8%、27%,最后个人负担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