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从返乡创业谈起

2018-08-28 16:50:23 来源:中保网
  • 近些年来,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出现了。


    以往“唯一线论”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毕业求职首选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而近年来,随着一线城市房价、生活等成本大幅提升,二三线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人们的选择更加多元化,毕业选择的城市更为多样,由一线城市退回二线,甚至乡村的大有人在。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白领高管放弃工作回村创业,靠养鸡带领贫困户走上脱贫致富道路》《不在城里当白领返乡创业当“鸡倌” 金寨县胡本生带领乡亲圆了“脱贫梦”》《80后小伙放弃上海白领工作,返乡创业搞种植年赚20万》之类返乡创业成功的标题。当然,也不乏创业失败又回城上班的案例。


    无论成败,这些前赴后继的人都是大趋势中的一朵朵浪花。而这个趋势就是乡村振兴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机耕、机播、机收等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设施农业数量增长迅速。


    2006年以来,我国耕地流转规模不断加大,经济发展日趋活跃,农业经营单位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数量较十年前增长417.4%。农业经营单位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合作社数量大幅度增加。2016年末,全国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91万个,占农业经营单位的44.6%。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在近日的一次演讲中提到,这些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280多万个,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


    在此背景下,2017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值得重视的是,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一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不足。二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三是融资方面,供需对接还不顺畅。


    也有业内专家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入水平更高,种植品种更单一,风险集中度比小农户更高,其支付能力更强,所以其保障水平也应该予以提高。


    在上述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体系,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并详细提出若干条措施。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解读上述意见时提出,要解决新型经营主体风险保障问题,应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继续做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农业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等。


    特别是在近期的一些天灾中,我们看到很多农户无法独善其身,其中很多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单位,也遭受重创。这种损失,不仅表现在收入无法实现,更是成本无法得到保障。这其中,覆盖全部生产成本的保险保障的缺失,必须得到重视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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