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会将会专项检查新兴渠道 从源头消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2017-03-20 11:46:24 来源:北京商报
近日,保监会表示要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电网销业务重点检查范围扩大至保险兼业和第三方平台。
3月17日,保监会在印发的《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通知表示,将会深度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之上,延伸至业务量大、投诉集中、分支机构多的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与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规范新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
据了解,保监会将根据过去两年的检查情况,抽取个别公司开展“回头看”的检查,并且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查深、查实、查透,消除风险隐患,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仅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同时严厉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吕宙表示,保监会近年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针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亮剑”行动,不仅会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也要追究高管责任,去年亮剑行动组织71个检查组,出动300多位监管人员,共对75家机构、98人做出处罚,罚款超过1300多万元。
保监会提出,今年将继续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改进保险服务,在现有《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和《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覆盖产、寿险和中介业务的服务标准。此外,要依照《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完善配套方案和措施,持续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每半年发布小额理赔服务指标监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保监会表示,今年将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处理考评。进一步强化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督促公司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案件一次性解决能力和水平,减少重复投诉案件的产生。对投诉案件较多,处理不到位的公司,采取提示风险、集体约谈、个别谈话等方式,督促有效降低消费投诉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