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会:行业需跟随科技脚步 积极进行技术创新
2017-04-24 14: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年来,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速度介入到保险行业,但目前各保险机构的新技术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更关键的是缺乏权威的促进政策和新技术应用指引。
近日,保监会启动了《保险业新技术应用促进办法》(下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并于近日在行业内部开始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提及软件无形资产可计入险企偿付能力认可资产,这意味着可减轻险企的偿付能力压力,直接鼓励险企技术创新。
《办法》出炉的一个背景是:当前多数险企积极开发新技术,实现业务运营和客户接触的数字化,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等新技术也有小规模试点应用,但与技术领先的行业相比,新技术应用深度普遍较浅,原创性新技术更是凤毛麟角。
考虑到保险业各市场主体在资金投入、风险防范能力、人员队伍、基础设施等方面差异显著,《办法》确立了政策扶持、行业协同、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总体原则,并把重点放在机制设计方面,期望通过多种促进机制来调动行业各方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险企对信息化投入的意愿,改变目前险企信息化投入占业务运营费用比例普遍过低的现象,《办法》提出:软件无形资产可计入险企的偿付能力认可资产。
根据现行“偿二代”体系对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在无形资产中,除土地使用权为认可资产外,其余均为非认可资产。考虑到险企每年的信息化投入平均有一半用于软件开发,形成众多软件无形资产,如果这些软件无形资产能全部计入认可资产,根据不完全测算,可使大型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1至2个百分点。即使部分计入,也可以适当减轻险企的偿付压力,尤其对一些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监管红线的险企,影响更大。
为了防止低价值软件资产被计入认可资产而导致险企实际偿付能力降低,《办法》要求必须是经过公允评估之后、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无形资产,才能按一定比例计入认可资产。
考虑到保险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普遍不足,《办法》中除了鼓励险企自身提高信息化投入之外,还提议设立非营利性质的行业新技术应用促进基金,为具备行业推广价值的新技术研究和孵化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基金的初始资金来源可以是社会资本或行业协会会费,基金的运作机制可以参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此外,《办法》中适当加入了防范新技术应用的风险,提出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应加强风险隔离、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