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报表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7-11-09 10:06:50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计财司《关于试点填报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计统函〔2017〕228号)要求(详见附件),经研究,决定在你市市区和所属的一个(市)县进行试点填报,所属的一个(市)县由你委确定。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计财司的要求,组织做好试点实施工作。


    联系人:何爱娟   电话:0571-87052846


    附件:《关于试点填报城乡建设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计统函〔2017〕228号)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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