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2017-11-14 11:31:10 来源:住建部
  •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陈述材料一律通过《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意见

    理    由

    1

    天津市筑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2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3

    成都来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4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5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6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7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8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升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人员需核实

    9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0

    深圳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1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2

    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3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述)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14

    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陈述)

    未通过

    不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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