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移出“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通知

2017-11-27 10:32:4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州城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第2标准段(西湖部分)工程因施工扬尘问题被省厅实施行政处罚,于2017年5月23日被省厅列入“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为半年(至2017年11月23日)。由企业申请并经核实,江苏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的移出条件,经研究,同意于2017年11月24日起将其移出“文明施工黑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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