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工程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2017-12-20 11:06:59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工程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
经审查、公示,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工程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