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和《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等执行工作的通知
2017-12-22 09:30:2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分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发〔2016〕7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发〔2017〕33号)、《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请你们请做好相关执行工作。为帮助各地各单位准确地理解、把握这一系列文件的相关管控措施和支持政策的具体执行内容,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联合制定了《温州市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委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处反映。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89987098,电子邮箱:wzszjwsjc@126.com)
附件:温州市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说明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规划局
温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