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7-12-26 11:35:58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和全省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和成果格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乡规划处。
           

     附件: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标准(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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