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通报

2018-01-09 14:39:42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建办函〔2018〕5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2017年初,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7〕20号)以及《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2017〕28号)安排,经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对确定的8方面25大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101项具体事项,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处室、具体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提出了任务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清单,录入厅重点工作调度总图跟踪调度。


    一年来,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紧盯目标,在2月底前逐项制定了施工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厅党组每月调度督查落实情况,拧紧责任链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承担2017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6项任务较好完成。

    指标1: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33.91万套,达年度任务的102.1%,超额完成国务院以及省政府下达的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33.2万户年度任务。

    指标2: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32.4万套,达年度任务的163.5%,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建成19.8万套年度任务。

    指标3: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5.1万户,占年度任务的15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完成改造10万户年度任务。

    指标4: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里程103.59公里,占省政府下达的开工100公里年度任务的103.6%,并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再开工60公里年度任务。

    指标5:新开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87个,占年度任务的108.7%,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开工80个年度任务。

    指标6:改造、新建排水(雨污水)管网里程2486公里,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0公里年度任务。


    (二)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厅牵头的9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完成。年初按季分解了工作目标任务,按月通过网上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实现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详见附件1)


    二、2017年厅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18项分解量化指标顺利完成。

    指标1:全省商品房库存比去年底减少520万平方米。(年度目标为去库存500万平方米)

    指标2:实际投放惠农安居贷款4.76万笔,金额163亿元,占年度目标的163%。(年度目标为新发放惠农安居贷款100亿元以上)

    指标3:已完成整治改造老旧小区371个(年度目标为完成350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指标4:棚改货币化已安置23.79万户,占新开工目标任务71.4%。(年度目标为棚改货币化已安置比例55%以上)

    指标5:全省2014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56.15万套,分配率为86.86%。(年度目标为2014年及以前年度开工建设公租房,分配比例达80%以上)

    指标6:全省净增住房公积金开户29.19万户。(年度目标为全年净增开户数22万户)

    指标7:90%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了保护规划。(年度目标为90%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指标8:全省新增、改造提升园林绿化面积8244万平方米。(年度目标为新增、改造提升园林绿地面积8000万平方米)

    指标9:全省设区城市已完成查处违法建设比例达到53%。(年度目标为查处违法建设比例达到50%)

    指标10: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120平方公里,达到城市建成区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度目标为完成城市建成区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指标11:全省建成绿道802.9公里,占年度目标的100.4%。(年度目标为新增城市绿道800公里)

    指标12:信用成果应用于工程招投标试点已扩大到16个市2个省直管县。(年度目标为信用成果应用于工程招投标试点扩大到16个市)

    指标13: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达到2234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的148.9%。(年度目标为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500万平方米)

    指标14: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1万户, 占年度目标的183%。(年度目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万户)

    指标15: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2%。(年度目标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

    指标16: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31.4%。(年度目标为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指标17:全省施工企业使用银行保函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的比例41.7%。(年度目标为实现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代替传统保证金占30%以上)

    指标18:已完成61县(市)全部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年度目标为61个县(市)全部编制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二)完成了全年81项具体事项的任务目标。(详见附件2)


    (三)全年重点工作应形成成果138项,其中,已完成并提交成果134项,因其他原因调整的4 项。(详见附件3)


    三、工作建议

    1.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好2017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并吸纳到2018年的厅重点工作谋划和推进中,切实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各相关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要将年度工作成果与对市、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结果结合起来,列入打分依据。对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要加大推广力度。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努力。

     

    附件:

    1.2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涉及我厅牵头)督查汇总

    2.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汇总

    3.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工作具体成果完成情况督查汇总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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