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2018-03-07 11:12:52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通知》相关内容,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联网共享机制。


    二、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各市州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要在各自业务办理网点公开办理时限和业务流程,并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开展整治,强化监管。对于拒绝或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提供书面承诺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房地产企业和机构,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将查处的违规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录入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同时,加强常态化监管,制定相应实施意见(2018年3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有过硬惩戒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731-88950258


    0731-88950114(传真)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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