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第201802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第12号)

2018-03-12 10:26: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


    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9日。如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在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上传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2366127、5595535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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