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印2018年度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的通知

2018-04-08 14:13:03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宁波市城管局,省级相关单位、相关协会:


    为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经研究,决定编印《2018年度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手册主要收录范围
       (一)各市、县(市、区)

      1.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正职、分管建筑业的副职领导、办公室正副职领导、办公室分管信访工作人员、建筑业相关业务处(科)室的正、副职领导以及工作人员(请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并在备注栏注明)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其中,建管局(建工局)包括在职领导、各处(科)室正副职领导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2.各市、县(市、区)建筑管理处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3.各市、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4.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督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5.各市、县(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6.各市、县(市、区)造价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7.其他有关建筑业管理部门(如建筑工业化办公室)正、副职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二)省级相关单位、相关协会

    1.省造价总站正、副职领导及各处室正、副职领导,省政府驻沪办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2.省级建筑业相关协会会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人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市、县(市、区)建设部门和各单位按照通讯手册收录范围要求,每个单位(或部门)分别填写一张《浙江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手册登记表》(见附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于4月20日前报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aisg1605@163.com。


    2.请各市指定专人,协助督促所辖县(市、区)按时上报通讯手册资料。


    联系人:蔡曙光,电话0571-89892126,传真:0571-89892119。


    附件:全省建筑业系统通讯情况登记表.docx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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