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区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的通知
2018-04-17 11:3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我厅决定将南宁等9个市、南宁五象新区等13个县(区)列为2018年全区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严管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请于2018年7月3日前向我厅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我厅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上述地区的监督力度。
“严管地区”名单每季度发布一次。在第二季度工作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落实整改成效明显的,可以移出“严管地区”名单。
附件:2018年全区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