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2018-04-20 13:37:1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1〕196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厅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以前已经在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及已受理未评审的省标2011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开展了集中整理和评价工作,现将项目名单(共110项)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至此,我厅已完成《通知》出台前所有已受理申报项目的清理。未通过评审项目请重新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8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