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失信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2018-06-22 10:25:33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建管局),省建筑业管理局:
浙江广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709419X)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已在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和“信用浙江”的“失信黑名单”专栏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规定,请你们对浙江广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梁鸿眉(身份证号码:330106196511300097)实施以下惩戒措施(惩戒期限: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5日):
一、限制购买不动产。
二、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