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刘晓鹏等552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的公示

2018-07-16 10:55: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在企业申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查核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合格人员刘晓鹏等552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持有异议,均可以以实名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反映。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5号


    邮编:010055


    电话:0471-661011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刘晓鹏等552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doc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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