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8-07-19 13:48:51 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属有关单位:
为着力推进建机一体化,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检测、登记、使用、维修、保养、顶升、拆卸各环节管理到位,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责任,推进建筑机械一体化管理,切实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
三、检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建机服务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设备使用单位、工程监理企业等参建主体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
(二)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及6月1日后新开工项目一体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现场管理情况。塔式起重机主要检查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的安全可靠性,标准节螺栓是否松动,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变形或开裂,钢丝绳是否变形或断丝超标,超距附着支撑是否无计算随意制作,设备是否套牌使用等。施工升降机重点检查上下限位开关是否失效,防坠安全器是否在有效检定期限及寿命期限内使用,超载保护装置是否装设,标准节螺栓是否松动,整机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等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情况。检查操作规程张贴悬挂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按章操作;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所有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建机服务企业要按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要求,进行全面彻底和严格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做好资料归档备查。
(二)企业全面自查。2018年7月31日前,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带班对本企业所有在金华市域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建机一体化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设备安全隐患。上述企业领导带班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和图像记录并留存项目部备查。
(三)监管部门抽查。2018年8月15日前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属地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和安拆、使用、维护不到位问题,对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根据各地检查反馈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情况,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 QQ123114649电子邮箱,电话8206473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检查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实名管理,持证上岗。各地各企业特别是各项目部,要切实摸清使用的起重设备底数和操作人员底数,理清劳动关系,掌握操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立档建册严格实施动态管理,要关心关爱司机的生活,合理安排起居,改善工作环境,解决合理诉求。各地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要突出对起重机械司机的排查摸底,督查各企业各工地严格落实实名上岗、立档建册情况。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各地要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逐一整改到位。督促落实好各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在检查时,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应拍摄完整的视频(不允许间断),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从严查处。
(四)及时总结,通报信息。各地及时总结自查情况,并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相关信息的通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