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开展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2018-09-03 09:52:12 来源:嘉兴市建委
  • 为建立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居住品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我委联合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2018〕78号)文件要求,嘉兴市被确定为浙江省五个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工作试点城市之一,市建委迅速行动,全面调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座谈会,研究制定我市住宅工程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杠杆作用,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维保服务保障能力,提高住宅质量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通知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先试、逐步推广”为基本原则,从保险期限、保费计算、投保模式、风险管理等九个方面对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为有效推进我市工程质量保险工作,文件明确了海宁市、秀洲区为我市住宅质量工程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地区,我市佳源房产公司、鸿翔房产公司为试点企业,选择2-3项新建住宅工程为试点项目,并对试点项目给予“创优夺杯”工作的扶持,切实发挥试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不断的总结和完善相应机制,为全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市建委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嘉兴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实施细则,更好的引导工程质量保险政策落地,并将持续跟踪推进海宁市、秀洲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培育和发展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住宅质量维保市场,完善市场信用评价制度,稳步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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