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2018-09-07 14:01:13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查,安徽东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条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安徽东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建设工程企业(名单附后)在申报资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