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共商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工作
2018-11-16 10:10:37 来源:浙江在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活动,切实做好经验交流和宣传引导工作,宁波市住建委于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工作座谈会。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宁波银保监局筹备组业务处室负责人、试点区域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和试点保险机构、风控机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参加。
2017年住建部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浙江省是工程质量保险工作试点区域之一,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试点方案,推进工作走在前列,得益于我市良好的保险改革创新市场和健全的保险市场体系,以及相关部门对保险+服务创新工作的鼓励和扶持。会上,保险机构介绍交流了住宅质量交付缺陷保险产品的概念、操作模式,以及过程质量管理和交付后理赔服务的设计方案;风控机构介绍分享了试点项目整体情况、质量通病防控状况,以及现场质量检查、评估模式和方式,相关质量管理技术成果台账。最后,试点区域住建部门汇报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工作建议。
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修复赔偿义务的保险。据悉,第一个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项目,在将近1年的试点推进过程中,通过分户质量管控和质量问题可视、可追溯的闭环管理,定期出具质量风险评估报告,对提升住宅质量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取得了阶段性的试点效果,得到了项目参试各主体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将从制度设置和技术层面验证可行性,积累经验,确保能对住宅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和质量缺陷维保效率提高发挥作用。此外,试点工作要大胆尝试,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下步出台相关规范、细则提供工程实践数据。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力度,协调、消除试点过程各方的矛盾和疑虑,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细则;保险机构要加大对质量保险的推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风险咨询、管理,交付后保修等服务内容的社会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