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绍兴市“好房子”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5-09-06 13:46:44 来源: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一、起草背景、目的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为探索解决住宅质量信访等突出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保修责任,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鼓励建设单位积极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范围和期间内出现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并委托风控服务机构(TIS)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保险。通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既为购房者提供了质量缺陷赔付保障,又是进一步完善住宅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通过在 “好房子” 项目试点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旨在维护住户利益,保障房屋质量,探索新建住宅项目质量管理迭代升级,进一步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维修保修体系,建立符合绍兴实际的保险制度和风控服务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案例。

    (三)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85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5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等有关文件制定。

    二、政策内容

    (一)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三部分:

    1.工作目标。对试点工作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了明确。主要是通过试点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一步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体系、建立完善符合绍兴实际的保险制度和风控服务标准、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案例。

    2.工作要求。对保险定义、项目要求、费用费率、保险内容、风控服务和保险理赔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是保险定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范围和期间内出现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并委托风控服务机构(TIS)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保险。

    是费用费率。保险费用应包含风控服务费,并纳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保险费率可参考上海、广州、杭州等已先行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地区经验,具体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确定。

    三是保险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和其他纳入保险的内容。

    四是保险期限。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风控服务期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由风控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提高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保险和风控机构需参与质量投诉处理,当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时,建设单位可委托保险维保单位维修,相关费用从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根据保险内容的不同,其期限分别规定为2年、5年和10年。

    五是风控服务。主要是建立或联合开发服务平台、制定风控服务标准等有关内容。

    六是保险理赔。主要是根据保险内容制定分级理赔和差异化规定,原则上简易理赔现场查勘应在24小时内上门,定损核定应在3天内完成,赔偿应在达成赔偿协议后7日内完成。

    3.工作保障。对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适用范围

    投保项目应为符合《绍兴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有关要求的新建住宅项目,各地要鼓励有条件的项目积极投保。

    (三)文件期限

    文件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解 读 人: 俞少楼/沈健

    联系方式: 0575-85117619


Copyright © 2016-2025 盛安保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37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