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

2017-04-24 13:55:56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5〕84号)、《关于做好2017年村镇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6〕4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和村庄规划设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快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2016、2017年两年全省已开展18个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试点。按照建设部要求,到2020年所有县(市)都有编制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各地要在此目标基础上,提前谋划,加强保障,能快则快,力争提前实现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
       二、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直属单位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浙政办函〔2017〕15号),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工作列入省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二类目标。具体要求为:实现村庄规划编制、中心村设计全覆盖,完成1112个村庄规划修编和227村庄设计编制。各地要围绕加快实现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全覆盖,切实抓好2017年度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工作,不折不扣完成预定任务数,加强规划编制质量把关,确保到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大力抓好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广使用和落地试点建设。 根据浙政办函〔2017〕15号)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工作列入省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一类目标,工作要求为:积极推进“浙派民居”改造,逐步建立完善农房设计通用集定期评估修改和即时充实完善制度,2017年底前农民建房通用图集使用率达到50%以上。对照该要求,各地一要加快推进省级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二要抓紧建立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定期评估修改和即时充实完善制度,根据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各方案使用率情况,及时去芜存菁,充实完善;三是紧紧抓住城乡危旧房大排查大治理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行农民建房“带方案审批”制度,确保年底前农民建房通用图集使用率达到50%以上。
       四、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季报制度。 为认真抓好省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一、二类目标落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各设区市相关工作负责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准时将《各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工作进度情况表》/《全省村庄规划与村庄设计进度情况表》以书面文件形式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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