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重视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2017-04-25 16:53:15 来源:中国建设报
  • 2017年2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市考察城市规划建设和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就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发表重要讲话。这次讲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与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讲话以及2014年视察北京讲话一样,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城市工作上的部署和体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工作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指示,对更好地在新常态、新阶段、新形势下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和改善城市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坚持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化对城市工作认识

    2013年12月,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年12月,改革开放以来时隔37年,中央再次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

    “十八大”后,中央频繁召开高规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镇化和城市工作;2014年2月25日至26日、今年2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并做出重要工作部署,发表重要讲话,这充分说明城市工作已成为全党重要的中心工作。在这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城市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我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传统农业大国实现城镇化,是历史性的重大变革。在城市人口和经济规模占比均超过农村、发展进入“城市时代”的重要转折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我国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和形势任务的科学分析,基于对城市发展规律的历史认知和城市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将城市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就是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四个意识”的内在要求,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体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将加强和改善城市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内容,纳入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共同部署。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时刻保持毛泽东主席所倡导的“进京赶考”心态,深刻把握“城市时代”的历史变革,全面认识城市发展规律,充分尊重规律,坚持按规律办事,切实做到:统筹规模、空间、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坚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2014年和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明确指出了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地位和作用。城市规划在可预期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空间统筹配置各类资源,规范发展建设秩序;对于超出预期的发展需求,通过科学前瞻和法定程序也可以做出制度化、保障性的安排。城市规划就是空间规划,对于优化城镇化格局、引领空间有序拓展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诞生至今已逾百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已经形成科学完备的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改革开放以来,经历近40年的快速发展,经过持续的理论探索、学科建设、法规和实践总结,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备的法规制度框架和空间管理体系。城市规划是欧美国家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培育现代治理能力进程中,城市规划的空间管控优势明显。

    城市规划引领服务城市发展,指导保障经济建设,决定城市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乎居民生活、生态安全、环境品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重要的公共政策和严肃的政治责任,是新时期治国理政的重要制度手段。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握处理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几者之间的关系,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以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总量上限,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和完善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落实“多规合一”,推动“两图合一”,形成市域城乡全覆盖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发展、生态文明,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减量发展的道路。要以高水平的规划作为战略引领,推动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转型。

    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有担当的高度,重视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讲话中明确指出:“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编制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形成后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权威性”。今年2月再次强调:“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城镇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空间拓展必须循序渐进,不能随意折腾,要真正做到“铁打的规划流水的官,一任一任往下传”。城市规划一旦经法定程序批准,便成为一整套明确的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的法规,代表了法治的权威和公共利益,是依法治国和政治规矩在城市工作的重要体现和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既是践行依法治国原则的重要表现,更是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必然要求。

    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来源于其地位法定、内容科学。规划法定,要求组织编制的程序要合法,审批、修改要依法,实施要有法律保障,规划刚性内容和底线不容突破,规划执行要定期评估,过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等。规划科学,主要体现在编制和执行上具有战略前瞻、时空统一、远近衔接、刚柔并济等基本特征;在服务发展方面,具有综合保证、时序一致、落地有据、调适有序等基本特点。通过完备的规划管理体系,做到层次分明、环环紧扣、逻辑清晰地解决问题。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战略引领职能,近期建设规划担负指导实施职责,详细规划具体管控建设行为,城市设计以及相应的建筑设计引导控制城市尺度和功能宜居,实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做尊重规划、依法执行规划的模范。首先严格自我约束,按规划管理项目、使用土地、安排建设;进而管好各方主体,做到违法必究,对违反规划的人员和行为,敢于较真、严格追责,既追党纪政纪责任,更追民事、刑事责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已经明确“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也通报了5个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依法管理规划的氛围已经形成。要敢于“亮剑”,坚决抵制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坚持从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高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为此,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研究部署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要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合理确定落户政策,引导人口有序向城市流动,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逐步实现市民化,同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研究建立整套以人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价体系的城市规划评判标准,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推动城市工作综合考评。让城市规划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有机结合。要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规划的公众参与,让群众更多地认知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要着力解决交通拥堵、房价高涨、环境污染等群众最关心的“城市病”难点问题,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要格外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营造,塑造中国风貌,留住记忆乡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加强对城市的风貌管控,大力塑造有特点、有历史的城市空间,彰显城市魅力,为人民群众创造绿水青山、和谐宜居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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